|
|||||||||||
|
|||||||||||
|
|
||||||||||||||||||||
各县局、分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08]44号)精神,引导我市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级标准化活动,掌控产品标准话语权,塑造核心竞争力。现就我市组织申报技术委员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申报 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是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抢占技术和市场先机,快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平台,各单位要对此予以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积极组织和参加申报,确保我市基本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全面参与申报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提高申报成功率 组织单位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全面掌握重点企业名单,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宣传和指导。申报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全国行业性组织和上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的协调和沟通,争取得到认可和支持。 三、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条件、申报重点领域和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请县局、分局于2008年5月8日前将本辖区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汇总报市局标准化处。 联系电话(传真):2653265 E-mail:hfbiaozhun@126.com 附件:国标委通知(点击下载)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服务 | 免责条款 |
版权所有:安徽质量网 支持单位:合肥市质量协会·合肥市标准化协会·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12365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陈小巷22号 邮编:230001 E-mail:ahzlw@163.com 技术支持:合肥立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编号:皖ICP备060032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