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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决定对全市机关、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及其它机构申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实施年检,具体事项如下: 一、年检范围:2008年1月1日前,全市各单位申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年检提供的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电子副本。 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关单位交验批文或出具申请年检代码证的介绍信; 企业单位交验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交验年检后的《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社会团体交验年检后的《社团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其它机构交验有效批文。 三、不收年检费。 四、年检时间:2008年3月20日—7月底。 五、年检地点:阜阳路174号合肥市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市有线电视台南侧陈小巷内)综合楼三楼代码大厅。电话:2625250
263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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